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行为,深入纠治重复检查检验和违规收费问题,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
到2025年底,各紧密型医联体(含城市医疗集团和县域医共体)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全部项目互认,各地市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200项。
到2027年底,各省域内医疗机构间互认项目超过300项;
京津冀、长三角、成渝等区域内医疗机构互认项目数超过200项。
到2030年,检查检验同质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结果互通共享体系基本建立,基本实现常见检查检验结果跨区域、跨医疗机构共享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