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国家药监局十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坚持政府主导,科学构建县域医共体,到2024年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明确根据成员单位能力基础,统筹建立县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心电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资源共享中心,统筹建立县域肿瘤防治、慢病管理、微创介入、麻醉疼痛诊疗、重症监护等临床服务中心,提高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服务能力。
明确了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的落地时间节点:2024年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2025年底,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市)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2027年,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基本实现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