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徐州市卫健委发布通知,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管理的通知,再次将检验项目组套情况进行明确。
徐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管理的通知》,旨在纠治重复检查检验和违规收费,提高医疗资源效率。核心要求包括:严格组套项目管理(拆除非必要组套,参照基础检验组套,新增组套需备案);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分级管理、审核制度,利用信息化监管);加强日常监管(抽查点评比例不低于5%,纳入考核);规范计价收费(公示价格,自查自纠);深化结果互认(覆盖256项检验、300项检查);强化监督执法(2025年8月底前完成组套梳理论证,9月底前完成相关制度及信息化改造),确保医疗行为规范,维护患者权益。组套拆解与设置:内部组套应拆尽拆,放射检查原则上不设套餐;参照市卫健委制定的基础检验组套(详见下表);确需新增组套的,经管理部门会同临床、医技科室论证后,按 "最少够用" 设置并院内备案。在明确的套餐中,凝血四项,肝功八项,肾功三项,甲功五项,心肌酶三项,乙肝五项,肝炎三项,血脂四项,电解质四项,肿标三项。除此之外,还规定需完善新项目入院审查、外送样本检测、结果互认等制度,构建长效机制。按临床需要、技术难度等因素,将项目分为普通级和特殊级,制定分级目录并动态管理。
在满足诊疗的前提下,首次提出按照 “最少够用”的原则,设计检查检验项目组套,并不断优化组合方式。严禁将临床意义不足、缺少循证支持的项目用于临床诊疗。
医保服务项目中的套餐可保留,其他套餐“应拆尽拆”。自设检验组套需依据临床诊疗指南等,结合实际科学设计,不含必要性不强或重复项目,放射检查原则上不设套餐。浙江省首次提出应拆尽拆原则,在原来最少够用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