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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套餐应拆尽拆,生化16项,肿标只有3项
分类: 集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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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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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工作的通知此次通知,首次将临床检验项目管理提上日程,并明确优化组合原则,紧接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这份文件,是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临床检查检验工作的通知后,浙江省的第一个动作:

大部分内容和国家卫健委相似,但有几点比较有浙江特色:

1.组套应拆尽拆原则
总体遵循“最少够用、动态管理”原则,医保服务项目中的套餐可保留,其他套餐“应拆尽拆”。自设检验组套需依据临床诊疗指南等,结合实际科学设计,不含必要性不强或重复项目,放射检查原则上不设套餐。浙江省首次提出应拆尽拆原则,在原来最少够用的基础上,再上一个层次。

根据浙江省2024版医保目录中的套餐组合,检验一共有15个套餐类别。据了解,随着检验项目管理的推进,目前,浙江的医疗机构职能选择这15个套餐进行项目开展
根据套餐设置,生化常规16项,单独的肝功8项,血脂4项,心肌酶4项,肾功3项。免疫类甲功5项,肿标只剩3项:含癌胚抗原测定(CEA)、甲胎蛋白测定(AFP)、糖类抗原测定CA19-9
 
2.严格组套管理:
临床需要的套餐需经科室和医疗机构两级评估审核,优化组套方式并动态监测,每年至少一次梳理评估,不合理或使用需求低的组套及时调整或取消。

3.建立分级管理制度:
按临床需要、技术难度等划分为普通级和特殊级,动态管理。检验项目中,基于NGS技术的基因检测项目、收费价格≥300元的检验项目列为特殊级。放射检查:省临床放射质控中心制定分级目录,医疗机构参照确定本机构目录。
浙江首次规定了普通检验和特殊检验项的区分,收费大于等于300元的项目,即列为特殊级,特殊级别的检验项目,不是所有人都可以开展,做到项目的分级管理。
 
4.建立项目审核制度:
建立医师分级审核、科室内部审核和医疗机构审核三级机制,特殊级项目原则上由中级职称以上医务人员开具,利用信息化进行逻辑校验、弹窗提示,避免重复检查。 

项目开展不但要有开单权限的分级管理,还要有三级审核机制,这样的监管力度,也是空前绝后的。

5.建立抽查点评制度:
开展日常监督抽查和季度集中点评,对项目开具的适宜性和必要性进行点评,结果纳入内部业务考核,各级质控组织定期对辖区医疗机构抽查点评。 

6.建立监测预警制度:
利用信息化加强事中监管,结合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平台,重点监控费用高、不合理问题突出的项目。 

大数据筛查在医保飞检中,已经体现得淋漓尽致,从价格下调中的糖化血红蛋白,血栓弹力图,到上次的肿瘤标志物,都涉及到大数据筛查筛选出的重点监控项目。

7.明确时间节点
2025年6月底前,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检查检验项目和组套梳理论证,拆分必要性不强或重复的套餐,优化设计套餐
2025年7月底前 | 建立检查检验项目审核、分级管理、抽查点评等制度 
2025年9月底前 | 完成检查检验项目审核相关信息化升级改造 |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需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按时完成工作。

文件明确,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对检查检验项目和组套进行梳理论证,将必要性不强或存在重复项目的套餐及时拆分,同时根据“最少够用” 原则重新优化设计各科室的套餐,建立检查检验项目管理制度,并完成相关信息化升级改造工作。
所有这些文件,都涉及到最关键的,就是检验科项目的开展,这直接关系到检验科的收入,也影响上游厂家的销售数据。

DRG付费的全面推广,以及配合医保基金使用的医保飞检。这是比集采杀伤力更大的行业影响,也极具不确定因素,目前来看,随着医保飞检的推进,套餐解绑的事项影响已经显现

2025年1月1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5年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2025年3月起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纠整改,4月起进行通过“四不两直”进行飞检。

根据《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典型问题清单(2024版)》文件,临床检验类有4项列入,分别是过度检查、超标准收费、串换方法学收费、串换项目收费四大类

我们整理了各省和国家的负面清单,清单中的检验项目数量巨大,且实际执行过程中,远远不止这些。

在近期的飞检过程中,我们不难发现,针对检验的处罚数量和金额都不在少数。为避免医保飞检的处罚,很多省份直接停开高值项目,如CYS-C,β2-MG等,这不是临床不需要了,而是罚款罚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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