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由安徽省、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江西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8 省(区、兵团)医疗保障局组成采购联盟。
和上次征求意见稿相比:北京加入;联盟省份成员由27个增加至28个;经历过两次的带量采购后,目前只有山东、广东、江苏、浙江未参与。
肿瘤标志物、甲状腺功能联合检测试剂不纳入本次集中带量采购。